城規會通過美副將大馬路四號規劃圖
潘志明:業主捐明愛建安老院
【本報消息】城規會日前通過美副將大馬路四號的規劃條件圖草案,澳門明愛總幹事潘志明證實,該土地由業權人捐予明愛用作興建安老院,希望服務本澳有需要長者。他指出,將配合政府保育原有建築物的要求,但能用面積有限,冀能利用該土地後方一幅官地增加使用空間。
提供百個長者宿位
美副將大馬路四號的規劃條件圖草案資料顯示,該土地性質為私有土地,土地面積為六百九十平方米,用途建議為非工業。土地分作A、B、C區,草案建議A區的原建築物須完整保留或復原,不得增加高度;B區則需維持場地開敝空間特色;C區建議樓高二十點五米,草案獲通過。潘志明表示,在遵守文化局保育要求下,估計將在C區域新建一座樓高約五層的建築物,原本估算能提供約五十至一百個長者宿位,但具體仍未落實,現階段仍等待政府批覆,下一步將設計圖則。
待政府批覆未落實
潘志明指出,無論業權人或明愛都樂意配合政府保育要求,亦希望更好地服務本澳長者。由於該土地有部分區域建築物需要保留,所以能夠利用的空間減少。他稱,該土地後方有一幅面積不大的官地,有意向政府提出讓明愛配合安老院舍一起使用的願望,或能作為安老院的廚房,增加可使用空間。
規劃條件圖草案建議工程計劃草案和建築計劃階段須聽取文化局意見,建築設計包括其立面設計、材質、色彩及空間佈局,須與保留建築物作協調處理。潘志明表示,希望打造一所古色古香的安老服務設施,讓新建的部分與原有建築相互協調,維持建築整體原有的風貌,讓本澳長者能有多一個安老服務設施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