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置十五視像會議主機
港司法機構硏遙距聆訊
【中新社香港二十四日電】香港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二十四日在香港特區立法會書面答覆議員提問時表示,因應公共衛生情況不時轉變,司法機構一直積極考慮在民事法律程序中應用遙距聆訊。目前司法機構已分批添置十五套視像會議主機,涉及費用約八十三萬元。
張建宗表示,為應對公共衛生的最新情況和不時的轉變,司法機構一直積極考慮在民事法律程序中,透過替代模式,包括使用視像會議設施等,進行聆訊。
張建宗透露,由於視像會議主機於涉及在港以外證人的遙距聆訊中已使用一段時間,司法機構在疫情之前,已備有一些視像會議器材。為應付短期和更長期內對使用視像會議設施進行法庭聆訊和各種會議的可能增加的需求,司法機構已分批添置十五套視像會議主機,有關費用約為八十三萬港元。
司法機構表示,祗會在合適的法庭案件或這些案件的一些部分,以及在必要或適宜的情況下,才會考慮使用視像會議設施。
張建宗強調在考慮遙距聆訊的技術選項時,除必須合乎法律規定外,重要的是,任何信息科技的應用必須安全穩妥,以及在法庭運作當中使用信息科技的具體範疇不得危及或損害法庭運作的完整性。
張建宗提到,在刑事案件方面,現行法例未必容許以遙距方式進行整個刑事聆訊。司法機構現正採取較長遠的角度,審視刑事法律程序中有沒有任何部分適宜以遙距方式進行聆訊;以及如果有,當中涉及的政策、法律及運作上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