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全幣種信用卡
2020年06月24日
第A10版:經濟
澳門虛擬圖書館

學者:消費卡不宜替代現金分享

電子消費卡以刺激經濟為主, 難取代社會福利措施。

兩者政策出發點不一

學者:消費卡不宜替代現金分享

【本報消息】電子消費卡實施近兩個月,經濟局日前公佈的《消費卡補貼計劃中期報告》顯示,已有14.6億元(澳門元,下同)流入市場,並有部分居民產生額外消費。對有意見認為現金分享可用電子消費卡模式發放,有學者表示,現金分享計劃及電子消費卡兩者的政策出發點不一,前者是社會福利政策,分享經濟成果;後者是提振消費、刺激經濟,不宜有替代性,需要審慎評估基層、弱勢社群的接受能力。

消費卡局限消費行為

《消費卡補貼計劃中期報告》顯示,已有14.6億元流入市場,約63%的消費補貼流入中小企,報告估算在產生額外消費下,總體效益預計為18-24億元(未包括商戶二次消費的計劃外支出)。

學者指出,當年推出現金分享計劃的初衷,是分享經濟發展紅利,該計劃實施逾十年,雖未確立為恆常性福利政策,但十年內因賭收充裕,公共財政收入“水浸”,社會對每年的現金分享計劃已有一定期待。儘管社會各界對完善現金分享計劃的機制、目標及方式有不同意見,但計劃整體效果利大於弊。

現金分享由居民自由分配如何使用,且沒有時間限制,電子消費卡則局限於本澳消費,且不能有消費以外的行為。即使同一金額,對居民而言,兩者的意義有着本質上的不同。如現金分享計劃,居民除了消費外,可能選擇投資、儲蓄、外遊、學習等,相反,電子消費卡則局限消費行為。

需健全現金分享機制

從政策本質上看,現金分享計劃是社會福利政策、分享經濟成果的一種措施,涵蓋範圍更廣泛,自由度更大;電子消費卡則是提振、刺激經濟,兩者政策目標不一致,故不宜互相取代。社會福利政策變動,更多要考慮基層、弱勢社群的接受能力,可能更需要現金來彌補其他生活環節的壓力,稍有不慎將引來更大反彈。

由於疫情導致各地實施出入境管制,本澳賭收急挫,全年公共財政不理想可以預期。在此情況下,政府宜思考明年度的現金分享計劃是否維持。雖然庫房有條件支持現金分享,但也是時候思考如何健全現金分享的機制,探討公共財政盈餘與現金分享的比例關係。作為長遠應對突發情況的措施,今年疫情導致公共財政收入大減,便是其中一種要應對的狀況。

2020-06-24 1 1 澳门日报 content_53045.html 1 學者:消費卡不宜替代現金分享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