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小事
一位抱着小孩的女子,在避風避雨處等待着的難以捉摸的形象,一直在我腦海徘徊不去。
那是一個午後,天空下着不願歇息的溟濛雨,大地被一層層寒氣包裹。忽地,手機響了,是A君的電話,但那頭傳來的卻是我所陌生的聲音。聲音懇切真誠:“我下公交車時,發現一部手機,應該是你的熟人遺留的。打開手機,我查到手機主人之前撥出的最後一個號碼,於是才找到了你。請你通知主人來取回吧,我在竹苑巴士站的……”
真要請上天寬宥!乍一聽時,我以為乃騙局也;再一想時,又以為乃敲詐勒索也。見到棄之座位的手機,俯瞰眾生,不外乎有兩種選擇:一是佔為己有;一是視而不見。有多少人願意,躬下身子、撿拾起來,並想方設法尋找失主呢?不過,我很快樂於相信那位女子之所述!於是言之:“謝謝你。我現在就出去叫部‘的士’,麻煩你等我。”她回答道:“不要緊,我會等的。”但當我撐着雨傘走出小區站在街頭時,卻久久不見“的士”的影子,雲鎖眉宇的我,擔心女子等不及了,於是掛電話向B君求助。原來,A君幾乎一下午都待在B君家,但此刻卻已回到她自己的住宅了。B君略一思索,勸我不要在路邊淋雨,說她會着就住在附近的C君走一趟。我隨即又把情況告訴那位女子,她還是先前的話:“不要緊,我會等的。 ”
我後來曉得,C君在那個避風避雨處,見到那位女子了,那位女子還抱着一位小孩。風還在吹着、雨還在下着,我已經無法計算抱着小孩的女子,在那個說要等我的地方,待了多少光陰。總之,那已經是該在家裏用晚飯的時間了。
C君拿過手機,口頭道謝後,便與那位女子分道而行。我當然不在現場,卻認為十分失禮。C君應該向那位女子索要電話,以便“大頭蝦”A君,可以直接去電向她致謝;或者,應該送給那位女子一些甚麼,以作為回報!雖然送甚麼,都無以為報!
就這樣的“一件小事”,即使已經過去了幾個月,但我內心卻持續自責。倘若那天午後,頃接電話,我便騎着自行車冒雨前去;或者,撐着雨傘步行前去,斷不會讓那位抱着小孩的女子,在風雨中佇立了那麼久!而且,我還可以親眼看看那位定然十分善良,十分能為他人着想的女子的模樣和神情,讓其長存在我的記憶裡;像“黑夜中一盞漁火”那樣,時時刻刻給我警醒、給我力量;使我感覺到前路是美好的、充滿希望、充滿光明。因為,人世間,畢竟還有像那樣的女子在!
羅維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