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增至十四周料年底生效
【香港中通社十三日電】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十二日晚在社交媒體表示,勞工及福利局稍後會正式知會立法會,修訂法定產假由十星期增加到十四星期的《二○一九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提高資助金額上限,讓較高薪婦女可全額受惠;並確保局方盡量爭取提早一年,即在今年年底前生效。
林鄭月娥表示,立法會在今年頭五個多月只通過兩項法例。但留意到本周會議,一口氣通過六條法例,希望立法會在七月中休會前,能完成其他立法工作,包括延長法定產假至十四周的條例。有關條例將由政府承擔額外四星期產假薪酬,僱主可向政府申領發還向其女性僱員支付的額外薪酬,以三萬六千八百二十二港元為上限。
林鄭月娥表示,知悉部分立法會議員、勞工和婦女團體,向勞福局長羅致光提出兩個訴求,一是提高由政府支付薪酬上限,讓較高薪婦女可全額受惠;二是盡快落實十四周產假措施,而非原定的明年年底才生效。
林鄭月娥指出,已同意羅致光應作出正面回應,讓更多準媽媽可以享有延長產假,陪伴初生嬰兒,和更好恢復體力。
勞福局稍後會正式知會立法會就提高金額上限須對草案作出的政府修訂,並要求局方應盡量參考近日推行“保就業”計劃經驗,爭取提早一年,即在今年年底前生效。
林鄭月娥稱,作為香港首位女性行政長官,很高興能在任內推動婦女發展和權益,向每一位將為人母的女士,送上最誠摯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