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保護古樹名木
行政長官賀一誠昨在氹仔小潭山環山徑栽種“中華楠”幼樹,宣揚愛護自然環境的重要性,並展示特區政府和行政長官對本澳綠化工作的重視和關注。前人種樹,後人乘涼。植樹已成歷任特首的傳統。
儘管當局多年來以植樹宣揚愛樹護樹訊息,但在樹木保護的態度及執行上,許多時只見樹木,不見森林,沒有顧及全面。
早在一六年,當局已頒佈《古樹名木保護名錄》,涵蓋五百五十八株古樹名木,絕大部分樹齡過百。但數年過去,經歷強颱風“天鴿”、“山竹”蹂躪後,現有古樹名木數量及狀況,居民無跡可尋。同時,坊間多年來倡議將私人地方及未明確地權的古樹列入《名錄》中,讓當局有法可依,加強保護。但時過四年,僅有四株位於觀音古廟內的古樹近日被納入保護。
當局雖然表示計劃在今年內,續把六十多株位於宗教、文化遺產保護區內的古樹納入,並將於近日公佈《古樹名木保護名錄》的更新版,新保護名錄共有五百二十株古樹。若單純從數字來看,四年間古樹名木減少近四十株。到底是天災毀樹?還是古樹病入膏肓,回天乏術?抑或疏於管理所致?
審計署今年初公佈的《歷年審計報告的跟進——民政總署的綠化工作》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提到一○年的審計報告批評相關部門對保護古樹名木所制訂的措施實效不足,除了放置名牌外,實際上未有制訂具體的保護措施。時至今日,雖然已從法例層面加強規範古樹名木,然而,在實務護理上,審查發現,在四百九十株屬於市政署管理的法定古樹名木當中,有五十株在一四年至一八年共五年間,未能按照市政署規定的目標每年至少被巡查一次。
如果連每年至少巡查一次亦未能達標,難怪在私人地方古樹納入《名錄》的工作如斯緩慢。凡此種種,反映相關部門未能有效確保對古樹名木的妥善處理,既難以有效避免古樹名木染病、枯萎、折損、倒塌,亦難以弘揚及傳承古樹名木所特有的文化及生態價值。
夏 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