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閨密干政案終審
崔順實維持判刑十八年
【香港中通社十一日電】韓國前總統朴槿惠閨密崔順實涉嫌干政案,韓國最高法院最終裁定駁回崔順實上訴,維持判刑十八年,罰款二百億韓圜(約合一億四千萬澳門幣)。崔順實因為要到醫院就診未有出庭。這是韓國最高法院第二次宣判崔順實干政案,目前該案件審理正式結束。
現年六十四歲的崔順實被控與朴槿惠合謀,從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收受賄賂,用於女兒的馬術訓練、強制要求五十多間大企業為她所控制的財團捐款等。崔順實於二○一六年十一月被檢方提起公訴。
二○一八年八月,崔順實二審獲刑二十年,罰款二百億韓圜,追繳七十億韓圜。
不過,二○一九年八月,韓國最高法院對親信干政案作出宣判,認定部分索賄指控不成立,撤銷二審法院對崔順實所作的判決,將該案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審。
二○二○年二月十四日,首爾高等法院對該案作出重審宣判,崔順實獲刑十八年,罰款二百億韓圜(約一億四千萬澳門幣),追繳六十三億韓圜。但崔順實不服判決,於二月十八日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