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渠道收近百二意見建議
檔案法諮詢總結報告上網
【本報消息】文化局訊:為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當局的機關及部門、立法會、司法機關、行政公益法人和公共事業機構能有效管理、保存及利用其檔案,以及妥善保存及利用具公共利益的私人檔案,特區政府制訂了《檔案法》諮詢文件,並於去年十一月十五日至十二月十四日展開為期三十日的公開諮詢,期間從不同途徑廣泛收集社會各界意見。文化局已整理及分析相關意見並製作成總結報告,公眾可自即日起於文化局網頁下載。
諮詢期間,文化局通過主動提交的社會意見、新聞媒體和網絡民意三個渠道收集意見。收集到社會各界對諮詢文件內容提出的意見或建議共一百一十九份,當中較多對“公共檔案管理”、“檔案館擔任之角色”、“公共檔案查閱及轉錄”提出意見或建議。意見為制訂《檔案法》提供重要參考。
文化局將認真分析收到的意見作為完善《檔案法》內容的參考和依據,並推進法律草案的編制工作。為響應環保,減少紙張的使用,報告文本電子版已上載文化局網頁(www.icm.gov.mo)、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口網站(www.gov.mo),歡迎市民大衆瀏覽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