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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2日
第A07版: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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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弊案主腦否認控罪

有囚車移送相關人士到初院受審

張案昨日開審

初院昨開審 張與妻緘默

移民弊案主腦否認控罪

【本報消息】貿易投資促進局前主席張祖榮涉利用職務之便,與他人合伙在“重大投資移民”或“技術移民”中,牟取私利。案件昨日於初級法院開審。

張祖榮與妻子選擇暫時緘默,案中主腦之一、商人吳國壽的妻子伍淑華,以及前貿促局投資居留暨法律處經理甄溢全,兩人否認犯罪集團的指控。其中,伍淑華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

投資造假謀私利

案件昨日上午九時半於初級法院刑事大樓開審,廿六名被告中,只有十人出席庭審。其中,張祖榮,前貿促局行政管理委員會執行委員兼中葡論壇副秘書長吳愛華,甄溢全、伍淑華、余淑華、葉安琪(張祖榮妻子),以及多名透過行賄取得身份證的人士,包括盛洪芳、鄺梨花、李志耀、伍劍華出席庭審。

控訴書指出,吳國壽及伍淑華涉為犯罪集團的創辦人,兩人透過製造虛假聘用或虛假投資的假象,使本來不具備臨時居留申請條件的申請人,假裝成符合來澳居留條件,藉此收取高昂的服務費。

伍淑華指出,該公司協助他人來澳的資料是事實,她是公司的股東,如文件不是真,不會簽名。聲稱其公司有營運,並做建築項目,並非做移民申請。

伍稱丈夫無行賄

至於其夫吳國壽與張祖榮被指交往甚密,伍淑華說不清楚兩人關係,相信丈夫不會行賄對方。伍淑華向法庭申請宣讀其於檢察院的口供,指出自己和吳國壽沒有參與公司的實質營運,相關工作交由一名叫唐章錄(被告之一)的人士負責,公司利潤與其對分。

伍淑華稱,自己沒有參與公司的實際招聘工作,沒有收過因協助投資移民而獲取的利益;亦不認識涉案的貿促局職員,但知道張祖榮的妻子及女兒曾在其公司工作。

文件照簽冇細看

在檢察官的追問下,伍淑華表示,自己很少返公司,一周都不會多於一次返回公司,所以不清楚公司的工作內容,亦要由他人轉交文件予其簽署。當中的文件好多,簽時沒有細看。原因是自己很忙,有六個小孩需要照顧,要接返學放學和處理家庭。

檢察官問,“咁隨便(對公司業務)?”伍淑華答,“可以咁講”。由於是股東只負責簽名,其他則有專業人士打理,自己無計盤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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