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力倡都更予業權人建築容積
【本報消息】群力智庫副理事長梁鴻細表示,當局近日公佈“都更法律制度”諮詢總結報告,首要須落實《澳門城市總體規劃》出台,在保障業權人的措施上,可考慮給予建築容積鼓勵作為誘因。至於樓宇重建業權百分比方面,當局宜透過是次報告的各項意見作深入思考,同時滿足最低同意百分率加上最高反對百分率的要求,廣泛凝聚居民共識。
配合城市總體規劃
梁鴻細表示,總結報告反映居民普遍對都市更新抱有期許,普遍對推展都市更新、提升生活質素有共同願景。但《澳門都市更新法律制度》的訂定,包括納入都市更新範圍的標準、明確訂定某一區為都市更新區域等細節,都須配合《澳門城市總體規劃》的出台,強化與澳門城市規劃的連結是重點所在。建議當局可考慮接納居民對補償機制的意見,讓居民獲得額外補償,分享到重建的好處,但因應不同區份的容積率的訂定須配合《澳門總體城市規劃》及分區詳細規劃,其進度又會影響都市更新的推進,環環相扣,故分配因重建而增加的利益,究竟是以公共利益為先,還是以鼓勵居民重建誘因而作出傾斜,值得深思。
業權百分比納民意
從報告中可見,在業權百分比訂定以樓齡作劃分標準上,居民意見存在分歧。他建議細研報告中的各項意見,提高政策的可行性及可操作性,為草擬法案提供更好的民意基礎。對居住用途的不動產及保障業權人的措施方面,建議除重建完成的單位可供購置外,亦可考慮將橫琴新街坊項目作為居民置換房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