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全幣種信用卡
2020年06月09日
第B07版:澳聞
澳門虛擬圖書館

《港區國安法決定》體現法治原則

借鑒澳經驗填補漏洞

《港區國安法決定》體現法治原則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於五月廿八日審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決定》除了強調應盡早完成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和執行機制外,香港特區應推行國家安全教育及行政長官須定期提交報告,尤其根據憲法和香港基本法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就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制定相關法律,切實防範和制止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以及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區事務的活動,以及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將相關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

一、依法保障國家安全和“一國兩制”

人大常委會根據香港基本法第十八條,在徵詢其所屬的香港基本法委員會、香港特區政府的意見後,可對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的法律作出增減。原因是最初授權予香港特區進行有關立法,但至今一直沒有完成工作,因此無論從國家事務、國家立法權和授權的法律性質來看,國家立法機關毫無疑問對國家安全的事宜有權責立法,《決定》法律依據充分,且具事實理由說明香港特區至今還未履行憲制責任,故任何人不應對《決定》作無依據的指責。《決定》不僅合法,而且也是嚴格遵循憲法、香港基本法和香港特區本身的情況作出,以履行憲制責任和維護國家安全。

另外,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採取“《決定》加立法形式,分步推進”,現在因《決定》已獲高票通過,下一步是人大常委會草擬法律的工作。

事實上,港區國家安全法律是整個國家立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屬基本法律,故透過《決定》授權人大常委會,完成相關的法律不僅沒有違反香港基本法,相反是履行憲制責任。《決定》由全國人大作出而非全國人大常委會,做法符合憲法,更顯權威和莊嚴,而日後人大常委會制定的相關法律也按全國人大的授權及其立法範圍,保證了相關法律制定的正當性和有效性,且《決定》並不免除香港特區繼續履行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的責任。

換言之,更好地保障“一國兩制”,而在立法過程也充分體現“兩制”的差異,而不是適用內地已生效多年的相關法律,充分尊重香港特區的原有法律制度,最終也是為了維護“一國”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我們明白在此前提下香港特區才能更好地行使其高度自治權,而香港特區的第二十三條國安立法也不因此消失,相反,日後須按照《決定》和相關法律,不斷優化和完善相關機制,且包括教育宣傳。

另外,由於不是各部委在港設立機構,而是中央政府本身依法在港成立相關的安全機關,故不適用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二條,即無須徵得香港特區政府同意。

反觀,同樣實施“一國兩制”的澳門,《維護國家安全法》(澳區國安法)早在二○○九年立法施行至今,更沒有人因觸犯國家安全罪而被檢控,從澳門的實踐,以及結合香港特區本身的情況來看,國家安全立法針對的是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不僅不會影響到特區居民依法所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更不會以言入罪,有利保護國家安全和“一國兩制”的成功落實,保障特區高度自治和經濟發展,也無礙特區法院的獨立審判和終審權。

從上可知,《決定》符合法治原則和“一國兩制”,遵守《憲法》、香港基本法和相關法定程序,結合事實和法律依據嚴格地作出,《決定》的作出不僅在主體、權力和程序上合法合憲,且在立法目的、針對行為和對象上也不涉對香港特區居民合法權利和自由的限制,相反,只會讓廣大居民的權利和自由在安全環境下得到更好的保障。 (上)

澳門法律工作者聯合會副監事長

李煥江

2020-06-09 李煥江 1 1 澳门日报 content_50159.html 1 《港區國安法決定》體現法治原則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