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二百離岸公司年底停運
當局續助八百僱員就業
【本報消息】勞工局長黃志雄回覆議員李振宇關於離岸機構營運現狀及相關僱員就業狀況的書面質詢時表示,《廢止離岸業務法律制度》一八年十二月廿八日生效,勞工局與貿促局已設立聯絡機制,就離岸機構的營運及其僱員就業狀況進行通報。根據貿促局資料,截至今年第一季,在收集到的一百九十三家離岸機構資料中,有八百四十七名本地僱員仍在職。
黃志雄稱,按《廢止離岸業務法律制度》規定,離岸業務只可繼續營運至今年底,勞工局就此已為受影響僱員制訂並開展一系列應變措施,包括對日常收集的相關諮詢及意見反映進行分類記錄及專項分析,定期與貿促局溝通及交流最新資訊,以及主動介入為有需要僱員提供“一站式”就業及培訓支援,並協調和解決勞資爭議等。
一八年十月至今年四月期間,勞工局舉辦兩場介紹“一站式”服務專場講解會,共接獲七十一次諮詢,期間,勞工局開立有關離岸機構的投訴個案共八宗(涉及六家機構和十一名僱員),當中五宗個案涉及“解僱賠償”(涉及七名僱員)。上述八宗個案均已完成處理,其中六宗個案涉及九名僱員已收取其補償款項,餘下兩宗個案涉及兩名僱員則需送交司法機關審理。
另外,截至四月廿三日,共有廿三家離岸機構已轉型為一般公司繼續經營,並有七十四家離岸機構已結束在澳門業務(當中十五家於今年結束業務)。餘下二百五十八家離岸機構中,有二十家表示有意留澳發展。貿促局會繼續提供“一站式”服務以協助離岸機構轉型為一般公司延續在澳門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