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五刊公報正式生效
立會三讀通過國歌法
【香港中通社四日電】香港特區立法會四日三讀通過《國歌條例草案》。當天上午九時繼續審議《國歌條例草案》,約十一時四十五分完成全體委員會審議並進入三讀程序,至下午四時五十分進行表決。香港特區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宣佈,《國歌條例草案》獲得通過。
當日上午九時,立法會大會繼續審議《國歌條例草案》,處理由反對派議員提出廿一項修正案,包括降低最高罰則等。香港特區政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衛表示,國歌與國旗及國徽都是國家象徵,侮辱國歌與侮辱國旗與國徽的罰則持平合適,政府反對所有修正案。
反對派臭水襲立會
隨後,反對派議員提出廿一項修正案全數被否決,議案進入三讀辯論程序。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發言期間,反對派議員朱凱迪與陳志全突然衝向主席台並潑灑不明液體,會議廳傳出臭味,會議被迫暫停約四小時。
立法會秘書處就事件報警,警方與消防介入調查。消防處消防區長(港島中)楊啟宏表示,消防在現場發現兩個膠樽及一些啡色液體和昆蟲屍體,並未檢測到有毒氣體。中區警區副指揮官廖珈奇表示,警方已完成所有取證工作,案件暫列求警協助案處理,調查工作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有人被捕。
下午四時許,立法會大會轉移至會議室一進行。會議還未開始,反對派議員許智峯手持一個膠樽衝向主席台,被保安人員阻攔,膠樽跌落傳出強烈臭味。
非蓄意侮辱無須怕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批評許智峯行為幼稚、不負責任且涉嫌違法,隨即將其逐出會議室。在反對派議員持續叫囂中,梁君彥邀請曾國衛發言。曾國衛在草案表決前表示,訂立《國歌條例草案》是希望市民尊重作為國家象徵和標誌的國歌,只有尊重國家,“一國兩制”才有意義。
曾國衛發言後隨即進入《國歌條例草案》三讀表決。《國歌條例草案》以四十一票贊成、一票反對及一票棄權獲得通過。
會後曾國衛會見傳媒時表示,《國歌條例草案》是希望市民尊重國家象徵的國歌,只要不是公開蓄意侮辱國歌,則無須擔心誤墮法網。預計《國歌條例草案》將於六月十二日正式刊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