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終止學社集會上訴
警昨晩帶查涉集會兩女
【本報消息】治安警察局表示,早前已批示不容許擬於本月四日晚在議事亭前地舉行的集會。昨日晚上約十時三十分,警員巡經板樟堂前地時,發現兩名女子涉嫌違反批示進行集會示威活動。由於上述兩名女子涉嫌觸犯《集會權及示威權》法律,故警員將兩人帶走進一步調查。
治安警察局長於五月二十八日作出禁止新澳門學社舉辦活動的決定,終審法院於六月一日下午收到上訴狀。經依法傳喚後,治安警察局局長在昨日上午提交答辯。
無足夠時間審議
法官指出,由於已相當接近預告集會的時間,可以肯定的是,法庭沒有足夠時間研究和討論上訴狀和答辯狀中的問題,以便判決,上訴已失去 “有用效果”,裁定根據《行政訴訟法典》終止上訴程序。
延期集會問警方
至於新澳門學社提出可改為下周二舉行集會,法官指出有關請求並非案件的上訴標的,案中亦沒有任何資料顯示新澳門學社已向治安警預告在下周二舉行集會,終審法院不能取代治安警決定是否容許集會,因此不予審理。
新澳門學社昨晩發出新聞稿,對終審法院拒審其集會上訴表示非常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