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主因疫情未能返澳查帳
男外僱涉私吞廿二萬公款
【本報消息】食店外僱趁疫情“封關”店東無法來澳查帳,乘工作之便挪用公款,一月至三月期間將廿二萬二千澳門元中飽私囊。店主本月廿七日親自入境查帳時揭發事件,最終向司警報案,並將疑犯拘捕。
涉案人姓陳,男性,四十九歲,內地居民,持藍卡,報稱食店店員。
案中事主為一名內地留澳學生,於祐漢開設食店,自二○一七年起僱用陳某,翌年更要求陳某兼任收銀工作,並着疑犯每日透過微信提供收入明細,定期到銀行轉帳。直至今年一月,事主因防疫措施未能入境,陳某乘機“做手腳”。由於遲遲未收到銀行的入帳通知,事主要求食店另一股東協助查帳,經核算後發現一至三月期間廿二萬二千元公款不翼而飛,遂告知案中事主。
事主五月廿七日來澳與陳某對質,有人承認挪用公款,事主最終決定向司警報案。司警本月廿九日到食店將疑犯截獲,調查時陳某拒絕合作,警方以相當巨額的信任濫用罪對其落案起訴,並移交檢察院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