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拾消費卡購物套現被捕
【本報消息】兩名本地男子早前在街上涉嫌拾獲他人遺失的電子“消費卡”,一人到超市購物並購買超市禮券;另一人除了到超市購物,更在任職的桌球室,利用自己當收銀員職務之便,用“消費卡”套現。治安警調查後,日前先後拘捕兩名涉案男子,均供認犯案。警員起回“消費卡”等贓物。
超市購物錄影現形
兩名被捕本地男子分別姓鍾,六十四歲,無業;姓黃,七十歲,桌球室收銀員。治安警落案控以兩人“拾遺不報”等罪,已一併移送檢察院偵辦。
一名本地男子報案指早前遺失“消費卡”後,在本月二十二日、二十三和二十四日,他的“消費卡”均有消費記錄,懷疑遭人拾獲據為己有並使用,要求追究責任。治安警調查,並翻看閉路電視錄影,發現一名男子連續三日到黑沙環新街同一家超市使用男事主的“消費卡”,其中二十二日購買了十多元貨品,之後兩日則購買超市共六百元禮券。
稍後,警員鎖定犯案者目標。本月二十七日晚上八時半,在黑沙環新街一處拘捕涉案姓鍾本地男子。經查問,鍾某供認犯案,指早前在氹仔海洋花園大馬路拾獲有關“消費卡”據為己有並到超市消費。
利用工作不法套現
一名本地女子亦報案指早前遺失“消費卡”,懷疑遭人拾獲據為己有並使用。治安警調查後,發現在本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五日,女事主的“消費卡”持續被人使用,除首次是在一家超市消費了一百三十多元貨品外,其餘的消費地點均是花地瑪堂區一家桌球室。
本月二十六日上午十一時,警員到有關桌球室調查,並翻看閉路電視錄影,發現桌球室姓黃收銀員涉案,有人連續四日在上班時,在沒有客人結賬情況下,使用“消費卡”後,並在收銀櫃內拿取現金,涉嫌使用“消費卡”不法“套現”。同日中午十二時半,姓黃收銀員返回桌球室上班,即被警員拘捕。經查問,黃某供認犯案,指在本月二十一日在桌球室附近拾獲有關“消費卡”據為己有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