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管街市助經營打不法
經過政府連番出招,豬肉零售價普遍下降,但仍有個別檔販未有降價至合理水平,更有人標價與實際售價有出入。社會關注政府後續如何處理?諮詢和擬就多時的街市管理制度法案,除了要更好監管街市各行業日常運作,更應在監察物價、守法經營、維持市場秩序等方面,有更實質的規管條文。
今年以來,受新冠疫情影響,眾多家庭收入大減,消費與物價問題受到社會前所未有的關注和討論。當局的跟進工作雷厲風行,更全面、及時公佈物價數據,讓市場訊息、供需環節更加透明,一些怪現象亦無所遁形,如不同街市不同肉販的豬肉零售價的差距;街市外蔬菜店租舖賣菜,售價也較街市檔口平;街市攤檔不用交租,又有集中經營吸引顧客的優勢,售價卻往往不見得較街外平,引起了社會廣泛質疑。
近年街市經營、管理問題突出,除物價被外界指“貴得離譜”,也有“租上租”、私下“頂手”等疑雲,攤位“休息”眾多,檔位僅開半日或早早收檔。政府長年以公帑補貼街市的運作,但相關扶助似乎沒有落到普羅大眾身上。檔位雖說小本經營,但經營者確實享受了免租,水、電費等開支相對街外店舖較低的福利。在過去經營模式和社會環境下,部分攤檔經營者缺乏市場競爭的壓力,加上沒有專門法律規管,影響了進取或變革的心態。但本澳街市由始至終由政府全權管理,政府以服務居民為出發點,且在眾多數據對比下,有理由要求經營者作出合理的售價;經營者更要明白不能只講權利,不講義務。
針對街市運作管理問題,當局幾年前諮詢和擬就的街市管理法律制度法案,爭取下月送交立法會審議。除了之前所作的諮詢和修改,社會更關注新法能否因應現時市場價格扭曲、消費者權益受影響作出有效跟進和處理?民間寄望新法不僅要讓攤販或其他後來者看到“有得做”,甚至透過更多包裝和手段,活躍經營氣氛。規範攤檔的經營,體現現代社會公平與競爭的觀念,為街市長遠發展帶來變革。
夏 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