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蘊含中國特色與智慧
【中新社北京廿八日電】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廿八日閉幕並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國對民事權利的保護進入新的“民法典時代”。民法典是新中國首部法典,涉及民事商事共同的法律規範,其形式、形成與內容,皆蘊含中國特色與智慧。
首創之舉立法為民
中國民法典的制定凝聚着一系列立法創新,近來頗受關注的人格權獨立成編即是其中亮點,亦是世界民事立法的首創之舉。
民法典人格權編包含的條文,闡明了人格權的內容,對生命權、健康權、名譽權、隱私權等民事主體享有的各項具體人格權進行規範。藉此形式,中國立法回應社會大眾對相關權利保護的關切,體現“立法為民”的溫度。
“人格權是人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所有的權利都是以人格權為前提。”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石宏指出。
在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孫憲忠看來,將其作為民事主體的基本權利,這是本次民法典編纂最大的亮點之一,“這在全世界其實還是第一次”。
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長厲莉表示,中國民法典將人格權獨立成編,不僅彌補了傳統大陸法系“重物輕人”的體系缺陷,為人格權法未來的發展提供足夠空間。
兩步立法一生保護
中國此次民法典編纂於二○一五年“動筆”,二○一七年率先出台民法總則,爾後再編纂各分編並與民法總則合併,“合體”草案於二○一九年十二月亮相。
將浩大的立法進程分為“兩步走”,在外界看來,這是中國特色、立法智慧的又一次體現。
民法典的編纂不是全新的立法,而是在已有相關民事單行法的基礎上進行編訂纂修,將龐大的民法規範與制度群體整合為一。
孫憲忠指出,“民法典在中國法律體系中的地位僅次於憲法,因為從國家治理的角度看,可以說民法是時時刻刻不可以缺少、人人不可以缺少的法律遵循。”
在厲莉看來,民法典與每個人的生活息息相關。“一個人從出生到死亡,均受到民法典的調整。”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巡視員、民法典編纂工作專班成員楊明侖在受訪時表示,民法典在總則中增加了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的規定,這是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體現,是中國的特色。
“民法典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了基礎性的法律規範。”石宏續指出。
在孫憲忠看來,民法典不僅是權利的宣言,它所建立的各種法律規範和制度,都要實實在在地作用於社會的現實領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