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跨境理財促灣區資金流
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崔世平、高開賢、蕭志偉提交關於支持港澳居民在大灣區內跨境購買內地理財產品的建議。希望加快落實跨境購買理財產品,促進港澳地區與大灣區九市之間資金雙向流動。
三人指出,在大灣區三地居民交往越趨頻繁之際,澳門居民對內地人民幣理財需求漸趨旺盛;但目前澳門居民無法在本地購買內地理財產品,內地投資者也無法在內地購買澳門地區理財產品。
過往,港澳居民如欲購買內地理財產品時,除礙於外匯金額限制外,因港澳地區的金融機構無法直接為居民提供購買內地的理財產品,居民須親自過境到內地金融機構購買。
去年十一月,為加快推進粵港澳大灣區的互融互通,中央政府推出一系列惠及港澳的政策措施。其中,為探索建立跨境理財通機制,明確表示將研究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居民通過港澳銀行,購買港澳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以及港澳居民通過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銀行,購買內地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
先北後南看成效
建議有關跨境理財服務可以“先北上、後南下”,即先開通港澳居民透過當地金融機構購買內地理財產品,再看實施效果,擇機開通內地居民購買港澳理財產品。並通過嚴格帳戶管理,實現對跨境理財項下資金獨立建賬,資金進入內地購買理財產品,產品到期或者贖回後,資金要原路返回來源地。
試點初期,建議額度上限不超過等值一百萬人民幣,投資期限不超過五年。藉額度控制、期限鎖定的方式,實現對單一客戶通過跨境理財管道認購理財產品,保證有關跨境資金流動的風險控制及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