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世平建言跨境匯款便利化
身份證明文件姓名資料訂統一標準
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崔世平分別提出關於港澳居民跨境匯款便利化,以及處理身份證明文件中姓名資料的統一標準的建議。
崔世平表示,在中央政府支持下,多項惠澳金融措施出台,包括將澳門居民每人每日人民幣跨境匯款至內地同名帳戶(同名匯款)的限額提高至八萬元等。但有部分同時擁有港澳居民身份的澳門居民反映,因在內地及澳門銀行開戶時錄入的港澳居民身份不同,導致其跨境匯款至同名帳戶時遇到不便。
崔世平表示,不少澳門居民符合基本法規定,同時合法擁有澳門及香港兩地的永久性居民身份。在粵港澳大灣區共融發展的驅動下,三地居民跨區工作、創業、居住等情況愈來愈普遍,居民普遍擁有多重證件的特殊性,將對建設大灣區一體化生活圈的細節落實帶來操作困難。
升級證件查核系統
他建議粵港澳三地銀行適時升級證件查核系統,增設以回鄉證作身份認別的有效文件之一,讓居港澳人的香港銀行戶口、居澳港人的澳門銀行戶口,均可向其個人的內地銀行實現同名匯款操作。既因目前澳門、香港居民每日同名匯款限額相同,更便於監管內地銀行戶口的資金跨境匯出、跨境匯入總額,實現大灣區三地的人民幣業務不受人員流動的掣肘,讓居民體現大灣區生活圈政策便民之處。
拼寫規則存在差異
此外,建議廣東省公安廳在審批回鄉證申請╱換發時,增加詢問申請人是否同時具有港澳兩地的永久性居民身份,以便更好掌握證件持有者身份一致性,讓回鄉證對身份確認更具指向性。尤其在去年“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推出後,更要加強各個證件之間的對接。
另一方面,崔世平關注到,不同辦事機關對證件中姓名拼寫的輸入方式沒有統一標準,尤其港澳地區人士經常面對因兩地人名拼寫系統不一,以致辦事機關不予承認個人證明檔的有效性,造成極大不便,長遠不利於兩地人員往來便利性。索其原因,主要是人名的拼寫規則存在差異。
建議內地有關部委出台措施制訂具合法性的對照表,並通過法定文件,對處理身份證明文件上人名資料的準則訂立統一對應標準。如姓氏“黃”的英文拼音是Wong,葡文拼音是Vong,國語拼音則是Huang,三種寫法均視為有效。
此外,建議出台措施訂明以當事人提供的來源地有效身份證明文件上的姓名拼音寫法為準,作為資料登記的依據,同時備註個人資料來源是何種證件等,藉着統一處理準則,避免出現資料不符風險,從而加快港澳融入國家發展的進程和順暢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