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解決在琴澳企聘澳人問題
兩人代倡研勞動合同用澳法
澳區全國人大代表何雪卿、崔世平認為,橫琴的澳資企業相對集中,澳資企業勞動合同的法律適用問題比較突出,提出關於在橫琴積極嘗試澳資企業勞動合同法律適用機制創新的建議。
在琴澳企二千家
何雪卿、崔世平表示,根據資料顯示,在橫琴註冊的澳資企業已發展超過兩千家。涉澳勞動合同的法律適用問題也逐漸受到企業和員工的密切關注,相關矛盾較為突出,亟待解決。
故他們建議,應在“一國兩制”框架下特事特辦,按照在橫琴設立粵澳深度合作區的內在要求,積極嘗試橫琴澳資企業勞動合同法律適用的機制創新。建議國家有關部門就允許橫琴澳資企業在與澳門居民簽訂勞動合同時可選擇適用澳門法律的問題展開積極調研,並在具備可行性的情況下盡快推出相關政策。
嘗試橫琴澳資企業勞動合同法律適用的機制創新,要解決的主要問題就是允許橫琴的澳資企業在與澳門居民簽訂勞動合同時可以選擇適用澳門法律。建議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第三條關於“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可以明示選擇涉外民事關係適用的法律”的規定,適用於在橫琴的澳資企業聘用澳門居民的情況。
作出上述機制創新,涉及的法律問題(包括立法程序問題)比較複雜,需要先行開展調研論證。為此,何雪卿及崔世平建議由國家發改委在研究“支持在橫琴設立粵澳深度合作區”的具體政策時,將這個問題納入專題研究範圍,並會同有關方面開展可行性研究,並在確定具有可行性的前提下,按照國家“立法法”的規定,盡快啟動立法程序,早日推出相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