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棄建築廢料家具可罰六百
【本報消息】市政署訊:市政署持續關注建築廢料及大件家具被隨處棄置於公共街道上的問題,相關行為不但影響環境衛生,更會阻礙行人通行。根據《公共地方總規章》規定,建築廢料及大件家具,需分別運往建築廢料堆填區或焚化中心棄置,否則違者可被罰款六百元。
市政署近日發現,有市民把大件家具棄置於沙梨頭海邊街一五九號垃圾收集設施旁邊,嚴重影響行人通行。為此,市政署已即時派員協調外判清潔公司進行清理。市政署呼籲市民千萬不要貪一時方便,將建築廢料或大件家具隨意棄置在公共街道或垃圾收集設施外,而必須妥善處理,運往建築廢料堆填區或焚化中心棄置,否則可被檢控。
保持城市清潔衛生,是每個市民的公民責任。市政署將持續透過不同媒體及途徑加強相關信息的宣傳力度,同時亦會加派稽查人員對本澳各區進行巡查及檢控工作。為更有效地配合各項防疫工作,市民應提高防疫意識,時刻保持環境衛生清潔,共同減低疾病在本澳社區傳播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