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全幣種信用卡
2020年05月24日
第B01版:澳聞
澳門虛擬圖書館

四代表倡國家出版獎向澳開放

(左起)高開賢、陸波、吳小 麗、蕭志偉。

把握時代脈搏 拓展研究視野 提高出版水準

四代表倡國家出版獎向澳開放

澳區全國人大代表陸波、吳小麗、高開賢、蕭志偉提出關於澳門出版業融入國家發展的建議。他們指出,在“一國兩制”背景下,內地與澳門實行完全不同的出版體制。因出版物特有的意識形態屬性,港澳及台灣地區的出版物被列為“境外出版物”,港澳的出版事業與內地處於相對隔離的狀態。

例如,澳門出版機構無法申請國家出版基金之類的出版資助;澳門出版物無法參加內地各類獎項評比;澳門出版從業人員沒有參與內地各種出版專業培訓的正式管道;澳門與內地出版物相互的發行管道不暢通等,不利於新時期澳門出版事業的進一步發展。

為進一步發揮澳門優勢,促進澳門出版業繁榮發展,共同講好中國故事,豐富“一國兩制”事業新實踐,提出以下建議。

一是以澳門為着力點,以“共建人文灣區”為目標,建立機制提升華文出版的世界影響力。包括深化“兩岸四地華文出版年會”合作內容。該年會於一九九五年由內地、台灣、香港出版界共同建立,澳門於二○○三年加入,每年舉辦,對兩岸四地出版合作、人員交流、資訊共用等起到極大的促進作用。

此外,粵港澳先行先試探索合作機制。《粵港澳大灣區建設規劃綱要》提出要共同推動文化繁榮,應以“共建人文灣區”為着力點,發揮大灣區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綜合優勢,探討港澳與內地出版合作機制,擴大華文出版的影響力和輻射力。

二是進一步疏通澳門出版物進入內地市場的管道。目前,國家對澳門出版物進入內地市場適用的是《出版物進口備案管理辦法》及《訂戶訂購進口出版物管理辦法》,規定只有依照《出版管理條例》設立的從事出版物進口業務的單位才有經營澳門出版物的資格。相關規定阻礙澳門出版物進入內地市場,導致高昂的經營成本。

建議擴大內地“出版物進口經營單位”的範圍,允許擁有一定資質的發行機構經營澳門出版物。區別澳門出版物與傳統意義上的“進口出版物”,按出版物內容建立負面清單,制訂專門的進口制度。

三是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專項出版專案。在選題內容上,面向全世界出版機構,重點圍繞“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針實施過程中的重大理論和實踐,澳門參與“一帶一路”倡議、對外開放等國家發展大局、澳門與內地深化合作、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等重大戰略問題開展研究,更好地服務澳門經濟社會的繁榮穩定和健康發展,助力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同時支援內地與澳門出版機構在出版管理、機構建設、人員培訓、出版策劃、版權合作、擴大發行等多層面合作。

四是現行各類國家出版資助專案向澳門地區開放。《國家出版基金資助專案管理辦法》規定,“申報單位須是經國務院新聞出版廣電行政主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出版機構”,作為境外出版機構的澳門地區出版單位不具備申報資格。建議修改此項規定,依照與內地相同的申報和評審機制,以自願為原則,接受澳門地區出版機構的申報。可通過嚴格的項目評審、實施監管和結項驗收等一系列機制保障,對符合條件者給予立項資助,資助款項實行跨境撥付,按出版專案直接撥入出版機構專款專用。

五是現行各類國家級出版獎項向澳門地區開放。國家各部委和各專業領域都設立了各種出版方面的基金和獎項,有面向出版物者,也有面向出版機構和個人者。“一國兩制” 新實踐、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國家進一步深化改革開放等,都是與澳門乃至國家發展息息相關的重大現實問題。因此,國家級出版獎項向澳門地區開放,有利於出版者和作者把握時代脈搏、拓展研究視野、提高出版水準,將對澳門地區出版事業在符合科學發展要求、滿足國家發展需要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2020-05-24 1 1 澳门日报 content_46933.html 1 四代表倡國家出版獎向澳開放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