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部門行動整治廢車場污染
青洲廢車場問題糾結多年。廢車靠着青洲山“層層疊”堆至四、五層樓高,衍生安全隱患,同時招惹蚊蟲。附近居民向當局投訴無門,全因“私家地”政府無權插手。最簡單解決方法當然是業權人遷走廢車場,但若不合作政府是否無計可施?
廢車場衍生種種問題,消防安全、環境衛生、生態破壞、文物保育等,土地固然棘手,歸根究底是部門各自為政,祇能在自身職權範圍內處理,一到跨部門協作即效果不彰。那不妨從不同角度探討處理辦法。首先,破壞生態環境上,根據現行《廢車場環境污染控制指引》,“廢車拆解處理的地點、設施應經常保持清潔完整,避免溢出、 洩漏、散發惡臭、污染地面及積水,以免對環境衛生造成影響。”事實已明顯不符指引,環保局又能否按指引執罰?
從公共衛生角度,一七年祐漢興隆樓一空置單位溢出污水逾年,因單位屬“私人地方、私人財產”,居民投訴無門。後經傳媒報道,衛生局聯同房屋局、市政署(當時的民政總署)、治安警察局和工務局隨即組成行動小組,破門入屋找出漏水源頭並清理現場。同屬“私人地段”的內街廢車處處、污水橫流無人管理,嚴重影響公共衛生。廢車零件被雨水侵蝕,再經地下管道或空氣散播,一定程度破壞青洲山的生態環境, 衛生局、文化局又能否協作處理?由此可見,當局是否可以成立行動小組解決問題,而不是部門各按本子辦事?
本報記者 皓 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