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公署:港人享更好權利自由
【本報消息】外交部駐澳門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發言人表示,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不僅是堵塞香港國家安全法律漏洞、切實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的必要之舉,而且有利於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有利於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發言人表示,在香港當前形勢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根據憲法賦予的權力作出有關決定,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問題作出原則性規定,並授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相關法律,於法有據,十分必要。
發言人強調,香港國家安全立法針對的只是那些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的行為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的活動,不僅不會影響到香港居民依法所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包括遊行集會的自由、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等,而且會使香港廣大居民的合法權利和自由在安全環境下得到更好行使。“一國兩制”方針不會變,香港實行的資本主義制度不會變,高度自治不會變,法律制度不會變,外國投資者在香港的利益將繼續依法得到保護。在國家安全得到切實保障的情況下,香港必將發展得越來越好。
發言人表示,中國政府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決心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決心堅定不移,反對任何外部勢力干涉香港、澳門事務的決心堅定不移。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二十多年來,以憲法和澳門基本法為基礎的憲制秩序牢固確立,治理體系日益完善。澳門特別行政區堅決維護中央全面管治權,正確行使高度自治權。順利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和國歌法等本地立法,成立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憲制責任有效落實。“一國兩制”制度優勢在澳門得到充分彰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