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會討論文物建築規劃
【本報消息】除現屆政府提出的長者公寓項目,昨城規會共討論廿一份規劃條件圖草案,其中不少屬於文物保護區內的地段建築。
亞婆井須保留立面
在“亞婆井斜巷五號及龍頭里三號”草案,文化局具約束力的意見建築物須保留立面,不得增加高度。委員呂澤強關注是否要維持樓級特色。市政署副主席羅志堅關注地塊是重建項目,與公共街道設置的協調,而且規劃應當理順肌理,而非單棟建築物去討論,求保護片區有前瞻性總體指引。
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表示,如非業主無條件改動樓級。按“文遺法”及相關行政法規,亞婆井須保留立面,是否需要做整體規劃則是另一回事,但法律對於建築群組較明確,例如新馬路至噴水池一帶是一個群組,相關保護準則和要求一致。城規會主席、工務局長陳寶霞表示,此區是否要整個片區去規劃,可與文化局溝通,未來亦可與文化局多溝通以建築群和整片去考量。
亦有委員建議將文物的歷史價值放入規劃條件圖草案,以便業主因應發展,並推出施工指引,例如如何保護屋脊、窗框等。梁惠敏稱,歷史城區的教育意義大於法律文本,但是否可放資料在規劃條件圖作為法律文件,則由工務局考慮。當局有進行建築群修復活化的指引工作,歷史城區諮詢文本修復準則,令管理時有具體操作的參考。
現有文物建築六百多楝,大規模建築可優先做,但民居建築物,每間做則需要時間,維修保養如果要技術指引當局樂於提供。
在“大街二十三號”草案,委員陳昭怡指大街是古街道之一,歷史文化意義濃厚,屬新馬路範圍,上次涉及大街建築項目有要求和旁邊建築物相協調,今次文化局是否都應要求有連貫風貌?羅志堅稱項目有割街要求,是否所有建築物都應割至同樣準則,否則整個城市建設不協調。
以街區整體作規劃
梁惠敏表示,大街地段和相鄰範圍是緩衝區,不是文物。緩衝區有氛圍,但不代表有強制規定,如要和歷史建築協調,要有對應對象,如周邊沒有對象參考就不會強加予申請人。
陳寶霞指出,規劃時希望將該街道作整體考量,但該個案修改批給合同割街,圖則跟進當中。現已對割街更重視,會以整條街和區的方向整體去看。昨日會上大部分項目都是在沒有意見下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