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同教育中心負責人呃教局七十萬
司警偵查員涉持修詐騙
【本報消息】二○一九年九月,廉署偵破一宗本澳某教育中心涉嫌詐騙教青局“持續進修發展計劃”資助的案件,包括哄騙及利誘未使用“持修計劃”資助的巿民虛假報讀課程及提供三成回扣,涉案教育中心先後詐騙教青局約七十萬元資助,案中並發現有現職司警偵查員參與。司警局已對該名刑偵人員採取防範性停職。
誘人報讀回扣三成
廉署報告指出,經調查發現,二○一六年一名本澳教育中心負責人,涉嫌聯同一名現職司警偵查員及其他人士,哄騙及利誘未曾使用或尚未用畢“持修計劃”資助的巿民,到涉案的教育中心辦理課程報讀手續,並承諾在收到政府資助後從中抽取約三成金錢利益作為不法回扣。
坐堂備查無人上課
廉署調查發現,教育中心負責人涉嫌利用電腦系統輸入虛假報讀資料,報讀的課程由教育中心自行選定,報讀者由始至終均沒有上課。調查還發現,涉案的教育中心負責人聯同上述司警偵查員開設虛構的課程,由該名偵查員擔任課程“導師”到課室“坐堂”待命,以備教育暨青年局巡查,期間不會有任何學員出席,僅有“導師”在場。
偽造簽到完成課程
負責人會將載有不實的學員簽到記錄並由該“導師”簽署確認的出席表提交予教育暨青年局審查。此外,中心透過電腦系統將虛假的學員完成課程記錄提交予教育暨青年局。透過上述不法手段,嫌犯共同成功詐騙教青局合共超過五十四萬澳門元的“持續進修發展計劃”資助。
利誘長者報另課程
至二○一八年,該名教育中心負責人又聯同其他人士利用金錢引誘長者到其名下另一間教育中心報讀課程,並透過電腦系統變更學員報讀的課程名稱等資料,成功詐騙教青局的資助總金額超過十四萬澳門元。
遭局方防範性停職
司法警察局就有關廉署偵破一宗教育中心涉嫌詐騙“持續進修發展計劃”資助的案件,並發現案中有該局刑事偵查員參與一事作回應,表示該局高度關注事件,已即時開立紀律程序卷宗,依法展開調查。
在調查紀律程序卷宗時,有跡象顯示該名刑事偵查員有違紀行為(不得兼任),已對該名刑事偵查員採取防範性停職,並全力配合廉署及司法當局的調查工作。
該名刑事偵查員可能涉及的違法行為,對有關刑事訴訟程序局方給予全面配合。
局方對轄下人員的任何違法違紀行為絕不容忍,定必秉公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