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機構參建每年獲工作補貼十萬元
江門擬建港澳青創服務站
【本報記者江門十日電】江門市政府新聞辦負責人表示,為吸引更多港澳青年到江門創新創業、安居樂業,江門正開展港澳青年(江門)創新創業服務站申報工作;同時計劃在澳門設立跨境江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自助服務點,服務赴江門創業就業的澳門專才。
申報須符四項條件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佈了《關於開展港澳青年(江門)創新創業服務站申報的公告》,對港澳機構參與建設港澳青年(江門)創新創業服務站作了詳細的指引,明確建站條件、服務站職責、需提交的申請材料、管理考核要求及經費發放等要求。
根據該“公告”,建設港澳青年(江門)創新創業服務站條件有四項。一是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或澳門特別行政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機構,從事就業創業服務、人才智力交流等業務,有良好信譽。二是有從事人才智力交流業務的人員、場所和設施,自設有網站,能獨立承辦港澳地區招商、外事僑務、引智活動。
三是掌握港澳地區人才信息,掌握當地學生團隊、高等院校研究團隊、科研團隊及科研項目等信息,人脈關係好,熟悉當地保護知識產權法律及人力資源市場運作。四是具有與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暢通溝通的渠道,在江門市具有分支機構或所轄管理機構的優先考慮。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每年度向服務站提供工作補貼十萬元人民幣,每年度工作補貼分兩期發放,簽訂協議起一個月內發放五萬元人民幣,首年年度考核合格的發放首年度第二期的工作補貼五萬元人民幣及次年度第一期工作補貼五萬元人民幣。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還印發了《大力推進“灣區人才”工程實施方案》,促進港澳人才順暢有序流動。一是推動專技人才職業資格互認,引導各行業主管部門推進職業資格認可,推動港澳人才在粵港澳大灣區便利執業,積極推進技能人才評價工作,拓展“一試多證”項目。
跨境設人社服務點
二是落實港澳台居民在內地(大陸)參保措施,依法保障在江門就業、居住和就讀的港澳台居民與江門戶籍人員享有同等的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保待遇的權益;在香港、澳門跨境設立江門人社自助服務點,提供養老金查詢、指紋和人臉識別養老年審等人社服務。
同時加快灣區人才創新創業平台載體建設,鼓勵和支持社會機構參與創新創業孵化基地建設,構建“一園多區”的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體系。支持港澳高層次專技人才開展前沿技術研發及其產業化、聯合創新等服務。依托市港澳青年創業創新服務中心,為港澳青年在江門創新創業、實習就業、孵化融資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