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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0日
第B05版: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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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金撥十二萬三助五困戶

公益金撥十二萬三助五困戶

【本報消息】澳門日報讀者公益基金會撥款十二萬三千元,襄助五困難戶暫度難關。

一、申請人劉桃妹,女,七十四歲,居路環。申請人丈夫前年離世,為其辦理的葬儀費用約六萬元,大部分問親友借取。申請人的三名女兒在內地生活,兒子來澳不久,剛找到工作且要照顧一名十二歲的兒子。申請人年事已高,只靠政府及社團援助,無力償還欠款,兒子亦有生活壓力,未能承擔太多債務。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八千元援助。

二、申請人余繼昌,男,五十一歲,居馬六甲街。申請人前年因腹痛入院,經診治後是難治之症。由於情況緊急,申請人自費到香港醫院接受治療,合共花費約四十多萬元,大部分向親友借取。申請人在澳沒有太多親友,自己現時因病不能上班,亦要繼續接受治療,依靠社會援助每月四千元度日,實無力還欠款及支撐生活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兩萬五千元援助。

三、申請人李錦嬋,女,七十一歲,居氹仔。申請人丈夫中風及有各種身體問題,行動不便需住護老院,每月要自付七千多元。女兒一六年因車禍重傷,搶救及手術費用二十五萬多元,仍未能完全康復,每月要定期覆診,以及物理和心理治療。申請人患有眼疾,認為在澳門治不好,便自費到外地就診,用了近十三萬元,部分問親友借取,一家生活困苦。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三萬元援助。

四、申請人梁家寶,女,三十五歲,居拱北。申請人丈夫工作時,從高處墜下,身體多處受傷,康復期時間長,現住院費和醫療費由公司支付,失去工作能力,擔心會出現後遺症。申請人為照顧年幼女兒和丈夫,同樣無法工作,依靠丈夫約一萬九千元的收入過活。丈夫工傷賠償仍透過勞工局追討,對前路感徬徨。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兩萬元援助。

五、申請人鄭美華,女,四十六歲,居騎士馬路。申請人丈夫突然離世,需要支付六萬元的葬儀費用,需向親友借取。現時一家只有申請人工作,獨力照顧兒子及家中長者,所有積蓄已盡傾。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三萬元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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