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三人法院提堂
【新華社香港五日電】“叛國亂港四人幫”之一的黎智英及反中亂港分子李卓人、楊森因被控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等罪,五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法院宣佈,三人涉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一案將延後至五月十八日再提訊。
香港警方於二月二十八日拘捕了黎智英、李卓人和楊森。這三人涉嫌參與一宗發生於二○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的未經批准的集結,違反香港法例第二百四十五章公安條例第十七條。黎智英還涉嫌發生於二○一七年六月四日的一宗刑事恐嚇案件,違反香港法例第二○○章第二十四條。
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當日對上述案件提堂。針對三人涉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法院宣佈,將該案延後至五月十八日再提訊。
針對黎智英涉嫌一宗刑事恐嚇案件,法院宣佈,黎智英在繳納現金後可保釋候審,但期間不得離開香港,且需要每周到警署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