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諮委認列黑名單懲處後禁用消費卡
商品清單交當局核價
【本報消息】離島社諮委廖冠芝就消費卡使用問題,促加強監管,建議商店的商品價格清單交給政府有關部門;如發現有商戶不當使用,列入黑名單,並懲罰以後不能採用消費卡。另外,委員吳鴻祺促加快構建智慧政務推便民服務。
消費卡監管有不足
廖冠芝表示,政府推出電子消費卡惠及全民,但部分商戶趁機抬價,消費卡計劃設立時間緊迫,在監管上仍有不足,她建議採用消費卡的商戶,將店內的商品價格清單交政府有關部門,以使查閱,同時部門可將價格清單公開給市民參考。部門多派人員到各商戶查察消費卡使用情況,使計劃正規進行;如發現商戶不當使用,必須列入黑名單,並懲罰該商戶以後不能採用消費卡。政府應多作宣傳,指示消費者正確使用消費卡。
智慧政務釐清權責
吳鴻祺表示,為推進智慧政務,建議特區政府設立專責統籌小組並清晰賦予權責,由該小組收集整理各部門所使用系統及數據庫等技術基準情況,訂立統一技術及數據庫標準,再與各部門訂立有關系統的更新計劃及時間表;整合各部門現時提供市民所使用的不同帳戶,利用智能身份證的帳戶資料,提供更便民的電子化服務,實現“一戶通”的效果; 利用《電子政務》法案的法律基礎,細化市民合法使用電子證明,推出更多網上服務,令市民可以一個帳戶在政府“一戶通”平台內直接申請各種服務並獲取有關證明;進一步完善《電子文件及電子簽名》法律制度,建立統一格式,並為各部門訂下時間表,在政府公務及公共採購合同等,逐步以電子方式取代紙質文本及簽名,加快行政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