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店須恪守多項義務
來來超市昨被消委會取消“誠信店”資格,社會各界關注。消委會自二○○一年在“加盟商號”基礎上建立“誠信店”制度,至今接近二十年,先後已有多家商戶因不同原因被除名,其中涉及行業廣泛,以中小企業為主。
獲得“誠信店”資格的商戶須恪守多項義務,包括確保商品、服務質素,提供完善的售後服務,保障消費者私隱等。倘在“誠信店”名單中被剔除涉及諸多因素,當中與商號結業、不達標、質量出現問題,商號不回應消費者投訴等原因有關。
消委會當年推出此機制,旨為提高“誠信店”門檻,增強社會認受性。按以往經驗,消委會人員會定期到社區明察暗訪,甚至安排“神秘顧客”查察“誠信店”的服務,了解是否表裡如一,旨讓消費者安心消費,保障消費者權益。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