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全幣種信用卡
2020年05月05日
第A01版: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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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倡二期消費卡剔除抬價商

團體倡二期消費卡剔除抬價商

【本報消息】澳門法制研究會理事長鄺國安表示,疫情中,政府向每位居民派發三千元電子消費卡帶動內需,幫助中小企度過難關。然而,有超市抬高物價發災難財,可能覺得居民使政府錢會比較鬆手,故趁機抬價,引來一片負評。建議當局將哄抬物價的超市或商戶剔出第二階段的電子消費卡受惠名單,以儆效尤。

二期消費卡可微調

鄺國安指出,經濟財政司司長曾提到,六月下旬會評估首輪電子消費卡的執行成效,分析會否造成通脹,可能微調第二期電子消費卡。若第一期消費卡使用情況偏重某些行業,第二期可能會調整。強調行政長官這方面考慮非常充分,在推行上盡量排除不利因素,保留有利因素。他亦相信商號不會坐地起價,認為造成通脹可能性偏低。因此,若某些超市或商戶不聽政府呼籲,抬高物價,政府可在發放第二期每人五千元的電子消費卡時,將該些超市或商戶剔出受惠名單,以儆效尤。

疫情影響超市不大

鄺國安認為做法相對簡單。因爲政府通過行政法規向居民派發電子消費卡,該行政法規第三條明確規定了電子消費卡的使用規則:消費補貼不得以任何方式兌換為現金、消費補貼僅可用於購買貨品或服務和不能用於境外旅遊服務、醫療服務和博彩等。如果政府認爲某些商戶違反消費補貼的規則,可於下一輪消費補貼中將其排除在外,這一懲罰機制應該足以令擅自抬價的商戶回頭是岸,即使在自由價格市場亦然。

他指出,疫情期間超市的經營應沒有受到太大影響,因居民減少外出用膳,主要在超市購買食品及各種生活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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