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全幣種信用卡
2020年05月04日
第B02版: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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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靜儀:保障消費符計劃初衷

李靜儀

消費卡推出後,不少居民用於購買日用品。

多次違規屢勸不改取消參與補貼計劃

李靜儀:保障消費符計劃初衷

【本報消息】電子消費卡正式使用第三日,消委會已收逾三百八十宗投訴。議員李靜儀表示,對於被多次投訴及證實有違規經營狀況或屢勸不改的商戶,應取消其參與消費補貼計劃,以提升阻嚇力,遏止違規行為。

李靜儀表示,因應疫情對經濟的影響,政府推出一系列經濟援助措施,包括實施兩期金額合共八千元的消費補貼計劃,政策目的除減輕居民生活開支,亦透過促進消費,撐企業、保就業。

留意到有企業會透過減價或優惠吸引居民前往消費,但同時收到不少居民反映有商戶借機抬價,也有“計錯數”甚至標價與實質收費不同而多收顧客金錢的問題。

減輕居民生活開支

消委會和經濟局人員已不斷巡查,跟進居民的投訴和要求有關商戶作出改善和糾正,也持續更新資訊和價格資料。她認同透過持續公佈數據,價格透明的情況下讓居民能選擇,並加強巡查以持續打擊一些“亂標價、不實價格"等情況。

聘臨時工收集市價

李靜儀指出,基於相關部門近期工作量較大,原有部門人手的壓力不小,除鼓勵居民發現懷疑個案時主動舉報,建議部門透過“以工代賑”方式,聘用臨時工作人員到各區收集價格資料,增加政府收集相關資訊的渠道及監督力度,以便部門掌握資訊及對有問題狀況作出跟進。

她稱,商戶在操作電子消費卡初期不排除有混亂或操作失誤的情況,但短短數天已有不少居民投訴的情況,且政府亦約見商戶要求改善糾正,認為應有更進一步的措施以提升阻嚇性,建議對於被多次投訴及證實有違規經營狀況或屢勸不改的商戶,應取消其參與消費補貼計劃,以保障消費者權益,並符合計劃的原意。

消保法引“冷靜期”

長遠而言,目前正在審議中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法案,當中加強當局的權限,例如有關收集商品及服務的資訊,以及明晰有關禁止經營者實施不正常營商行為等規定,引入消費者依法在“冷靜期"內解除合同的規定等,將可加強部門執法的權限以及對消費者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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