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倫偉倡取消車輛貼稅圈
【本報消息】議員林倫偉表示,每年一至三月是徵收行車稅的時間,車主除要交稅外,根據車輛使用牌照稅法律第八條及第十三條規定,車主要在車輛明顯的地方張貼“稅圈”。現時資料全面電子化年代,政府亦大力推動電子政務,該規定明顯不合時宜。另外,為符合法律規定讓居民張貼“稅圈”,要動用不少公帑,亦爲居民帶來不便。
林倫偉指出,現時執法部門對車輛執法及檢查車輛有否納行車稅已全面電子化,根本不需要靠目測有否張貼“稅圈”。根據統計資料,截至去年十月,當局發現有一千三百二十七架車未貼“稅圈”被罰,但車主有否納稅基本不需要靠張貼“稅圈”證明,執法部門只需通過電子裝置就可以檢測和執法。同時,政府部門亦掌握哪些車輛未納行車稅,可循相關渠道和方法追收。可見張貼“稅圈”的作用有限及流於形式,只是配合法規,“為張貼而張貼”而已。
他認為,新一屆特區政府在施政報告中多次提到智慧城市發展,若可通過科技手段便民利民,取消張貼“稅圈”的規定,可以減省大量公帑做行政手續,居民亦毋需列印、索取和張貼“稅圈”,當局只需要通過電子方式檢查即可,一舉多得。現時香港單牌車進入本澳已使用電子車牌識別,毋需增加車牌或張貼紙質證明,可見本澳已具備條件推行有關計劃。
他書面質詢當局,會否修改規定張貼“稅圈”的法律 ?財政局、交通事務局和治安警察局交通廳,取消張貼“稅圈”技術上是否可行?有何技術問題需要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