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漢殺警無罪全台怒
【本報綜合報道】據中新社台北卅日消息:台灣鄭姓男子刺死鐵路警察案,嘉義地方法院今日一審宣判,以被告患有精神疾病為由,判決無罪,但應“入相當場所,施以監護五年”。受害人父母指判決“太離譜”,更引起社會譁然,當局表示將依法上訴,為殉職警員爭取公道。
去年七月三日晚,鄭男搭乘台鐵一五二次“自強號”列車行經嘉義火車站時,因未購票與列車長爭執。二十五歲李姓鐵路警上車處理時被鄭男刺傷,送醫次日宣告不治。
案件震驚全台。嘉義地檢署去年以涉嫌殺人罪等起訴鄭男。法院以被告可能逃亡,持續羈押至今。
五十萬元交保獲釋
法院審理時,檢方主張,被告雖被鑒定為思覺失調症患者,但仍有辨識、控制能力,因此建請法官判處無期徒刑。一審法官認為,被告犯案時處於思覺失調症急性發病狀態,犯案行為是受精神狀態影響所致,因此判無罪。
法官考量被告長期服藥不規則,病識感不佳,且犯案情節重大,造成社會恐慌,基於維護社會安寧秩序,認為有諭知具保必要。參酌被告家庭經濟狀況,裁定五十萬元(新台幣,下同)交保後停止羈押。
離譜判決社會譁然
對於判決結果,受害鐵警父母表示“太離譜”。判決也引起社會譁然,嘉義市長黃敏惠稱,相信多數人無法接受這結果,現在更要關心家屬心情,以及社會安全網如何加強。島內網紅“宅神”朱學恒在社交媒體上發文表示,殺人無罪,五十萬交保放出來玩,不要說警員不能接受,連他家的貓都不能接受。“我出五十萬請法官收他回家。”
當局擬上訴討公道
台“警政署”表示,將請檢察官依法上訴,並聘請律師全力協助家屬上訴。台法務部門副負責人陳明堂則稱,會請檢察署慎重處理,該上訴的會上訴。內政部門負責人徐國勇對判決深表遺憾,稱絕對依法上訴,為殉職警員爭取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