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未覆蓋全部行人路難抄牌
交通違例執法無懸念
議員區錦新關注本澳泊位不足,問警方檢控違例泊車(“抄牌”)可否彈性處理。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回應時表示,“天鴿”前每年交通違例有一百一十萬宗,“天鴿”後每年維持八十至九十萬宗,交通違例大幅減少是由於交通疏導、交通宣傳和工務範疇努力的成效。又稱,居民對於交通違例執法多怨言和投訴是正常,其表示理解,但警方依法執法是毫無疑問的。
議員梁孫旭建議透過“天眼”及電子執法,加強“抄牌”執法力度和減少警力。黃少澤表示,警方可以研究“天眼”“抄牌”的法律及成效,但“天眼”沒有覆蓋全部行人路,未必能用”天眼”抄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