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體現琴澳融合
根據《澳門論壇日報》本月廿七日報道,作為前議員及現任行政會成員的歐安利在接受電台受訪稱,澳門基本法是特區面對區域融合的主要競爭優勢。
澳門特區的主要優勢是基本法,具有與毗鄰區域不同的制度,為此吸引了眾多對該制度保持信任的人士;同時,該制度為他們的投資提供了保障。目前這些投資不僅僅只涉及特區地域,包括澳門半島、氹仔和路環,實際已經擴及橫琴。
歐安利認為,須與珠海橫琴達成共識,以便探索一個可以保護來自澳門投資的法律模式;同時亦認為橫琴可以成為澳門的“工廠”,作為一個生產基地,諸如智力創新產業可以落戶在澳門,這有利於解決網絡限制的問題。
另一方面,在兩種制度之間,基本法的特別規定可服務於澳門特區,同時國家憲法亦可為珠海及其鄰近地區服務。歐安利預計該現狀將不會有變化,但這兩個制度之間,需要有密切互動和交流。
歐安利認為,必須牢記澳門不是孤立的,必須與鄰近地區保持聯繫才能更好發展。他強調中國是一個國家,具有兩個迥異的制度,但是目標是一致的,就是共同為國家發展助力,因此必須利用好各制度的優勢;例如,中國內地的《土地法》明顯優於澳門的規範,以及內地聘任僱員範疇亦更加簡便。
在新發展中,澳門特區需要有遠見,且有能力與中央政府領導保持良好溝通的領導者。另一方面,他認為立法會主席和行政長官應達成“諒解” ,以界定未來三四年內,各議員在立法方面的參與範疇。
歐安利表示,目前應維持六家博彩持牌公司的批給,同時伺機對《土地法》的適用方式進行了批評。此外,他認為律師華年達應繼續領導澳門律師公會,從而使得律師界更有威望。
蓮 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