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全幣種信用卡
2020年04月27日
第B07版:澳聞
澳門虛擬圖書館

(新聞小語)強化執行力 掘路嚴規

強化執行力 掘路嚴規

行政法務領域施政辯論再談掘路,司長張永春三令五申要解決掘路擾民問題,強調行政法務與運輸工務兩司長辦組成工作小組,統一協調和審批;更強調非緊急情況下,三年內不得在同一路段重複開挖。掘路,在本澳成為一個“有溫度”的問題,也是議事殿堂的老生常談,為甚麼?因搞來搞去解決不了,已由工程問題發展成民生問題,甚至是民生痛點,最終成為行政結構以至政治議題。

解決掘路擾民真那麼難?掘路涉及跨司多部門,行政法務範疇有市政署;運輸工務範疇有工務局、交通局、建設辦、海事局、郵電局、能源辦,當然還有電力、電信、自來水和天然氣等公用事業機構,是否應了“廚多煮壞湯”?過去,相近道路遍地開花,路塞車堵;同一道路掘完鋪好,不足半年又開挖;有的挖開了路面,卻不見工人開工等。要知道本澳路小車多,路面小工程足以牽一髮動全身,交通擁堵,經商受困,更影響環境和市容,居民生活長時間飽受困擾。

上屆政府成立了由交通局統籌的跨部門道路工程協調小組,部分有改善,但重複開挖依然,路面開挖後無人施工亦屢見。協調小組曾公佈一年數百項掘路申請,有先後緩急,並整合項目同期開工,但呼籲居民應對方法僅“提早出門”一招,奈何!新屆政府再談掘路,強調的跨司協調和不得重複開挖,與過去協調小組宣稱的協調工作並無二致,能否成功“調控”亂掘路,拭目以待。

解決掘路方向相信沒有錯,癥結在落實。掘路與民居滲漏水問題不同,滲漏水因發生在私產內,公權力介入私產涉及重大的法律問題,不易突破。但管好掘路無太大的法律阻礙,毋須“先立後破”,只在協調和規劃上,必須有很強的統籌和執行力。首先要求公共部門和公用事業公司,規劃好至少三年的工程“需求”;“緊急掘路”的酌情權要抓緊,不可隨便鬆手;再者,由申請開始,開挖工程由頭至尾全程監督,設立延誤工期等處罰,程序清清楚楚,不容糾葛, 有責必究,有錯必罰。

夏 耘

2020-04-27 夏 耘 1 1 澳门日报 content_41720.html 1 (新聞小語)強化執行力 掘路嚴規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