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邊杏禍不單行
日本女藝人渡邊杏被母親告上法庭,索償十二億日圓(約八千九百萬澳門元)。法庭文件揭發,杏在婚前曾當小三、遭經理人迫她向前日本國腳中田英壽提供“性招待”。
原告人是由美子,《最後武士》日本男星渡邊謙的前妻;被告是女兒渡邊杏。
父母好早離婚,杏與哥哥跟着母親一起生活,父親沒有給他們任何瞻養費。除了還債,杏還要幫哥哥籌措上大學的學費。因此,杏在高中就休學,白天當模特兒,晚上到餐廳當侍應和做清潔工。所有債務,一直到杏演出NHK晨間劇《多謝款待》後才還清。
其後杏成立公司,母親擔任社長。二〇一三年,該公司已可獲利一億八千萬日圓,社長也得到二千萬日圓收入。但杏突然退出公司,據周刋透露理由是:“母親社長由美子似乎被宗教洗腦了。每次有工作,她都說因為神明保佑。所以,每年公司都得支出大筆金額奉獻給宗教團體作顧問費。”公司被杏突如其來地解散,母親社長慌了手腳,向法庭申請和解,但未果。二〇一七年正式向女兒杏提吿。
屋漏兼逢連夜雨,也是二〇一七年,杏的丈夫東出昌大拍攝電影時與十九歲的第二女主角唐田英里“撻着”。娛圈偷食男例有一招:傳媒面前鞠躬致歉。記者問東出昌大:“唐田小姐和杏,你喜歡哪一位?”沉默十三秒後,他悠悠吐出一句:“眞的很抱歉,我現在講的話,可能會傷到妻子……”在場衆人都傻了眼。
夫妻分居,禍不單行,母女更為錢反目。入稟索償文件中,由美子大揭女兒秘聞:初出道時被公司要求向日本國腳中田英壽提供“性招待”,但最後被男方婉拒。
由美子索償十二億日圓,自言價有所値:“杏曾與有婦之夫拍拖,遭前男友家暴;直至杏與東山昌大拍拖,酒店秘會,都是母親名義預約登記。更反指杏才是沉迷宗教,可提供相關電郵作證。”媽啊!女兒是杏?還是不幸?
高 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