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斷片仍開工
的士司機醉駕判即時入獄
【本報消息】的士司機酒後駕駛,由黑沙環駕車至鏡湖馬路後將車停在路邊睡覺,治安警接獲市民報案到場處理事件,並要求司機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發現體內每公升血液酒精含量為二點二八克,調查期間有人聲稱“斷片”,清醒時在現場被警員叫醒。案件移交檢察院處理後,醉駕司機被判五個月徒刑,即時執行。
涉案司機姓麥,男性,四十七歲,澳門居民。
治安警前日早上約六時接獲市民報案,得悉鏡湖馬路近提督馬路路口有一輛的士阻塞交通,遂派員到場處理。警員到場後,發現麥某在駕駛座睡覺,而的士並未熄匙。警員約二十分鐘後才將麥某叫醒,經酒精呼氣測試,錄得體內每公升血液酒精含量為二點二八克,遠遠超過法定水平。
調查期間,麥某聲稱當日凌晨曾在黑沙環區宵夜,期間曾經飲酒,在未具意識情況下駕車至上址。疑人並未能確定醉酒期間有否載客,亦未透露當晚是否“開工”,警方將人拘捕並移交檢察院跟進,最終麥某被判五個月徒刑,禁止駕駛兩年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