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外僱拾遺不報被控
【本報消息】一名男外僱日前在氹仔某酒店吸煙室內拾獲另一名男外僱遺留的手提電話,涉嫌據為己有。治安警接報調查後,案發當日傳召嫌犯到警司處調查,有人供認犯案。警員將嫌犯拘捕,起回贓物。
被捕男外僱姓江,二十六歲。治安警落案控以“拾遺不報”罪,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本月十四日,一名男外僱報稱,當日在氹仔蓮花海濱大馬路某酒店吸煙室內遺留一部價值三千五百元的手提電話,當發現折返現場時電話已失去,懷疑有人拾獲並據為己有。治安警調查後鎖定犯案目標,當日傳召江某到警司處調查。有人供認因一時貪心將拾獲的手提電話據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