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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8日
第B05版: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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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四十三校提供融合教育

特教法擬年內頒佈通過

澳四十三校提供融合教育

【本報消息】教青局長老柏生回覆議員蘇嘉豪書面質詢修訂“特殊教育制度”及“本地學制正規教育學生評核制度”的立法進度時表示,爭取盡快將“特殊教育制度”法規草案送交行政會,可望於今年內通過及頒佈;並力爭“學生評核制度”同於今年內頒佈。

老柏生回覆指出,因應融合生存在學習困難的學習領域或科目,是次修訂“特殊教育制度”重點包括規範個別化教育計劃的內容、制訂和修訂程序;同時亦訂定對融合生的評核,是以正規教育相應教育階段所定的目標及相關基本學力要求為依據,但並不影響學生的具體需要,作適當調整而訂定個別學習目標。

評估特教原校就讀

草案並增加“在學年內如學生被評估為有特殊教育需要或須改變就讀安排,直至學生獲安排至合適的班級前,學校須讓學生繼續在原校就讀,並給予相應的學習輔助和心理輔導的內容,保障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受教育權”。

此外,教青局亦透過“學校運作指南”,就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教學方式、作業、彈性評核及無障礙學習環境等方面,向學校作建議。

針對非高等教育融合教育學額問題,教青局亦早作籌謀,採取多項措施推動學校參加融合教育計劃,包括提升融合教育資助計劃的金融、透過教育發展基金購置所需的輔助設備及教具等。

二○一九 / 二○二○學年全澳共七十七所學校,當中有九所公立學校及三十四所私立學校,合共四十三所學校提供融合教育服務。現時沒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因學位不足而輟學的情況。

“學生評核制度”於一八年九月底提請進入立法程序,現時已按法務部門對草案文本的技術意見完成修訂,教青局適時推進立法工作,力求今年內頒佈。

教青局期望透過法規的制訂,推動學校以多元方式實施評核,使評核結果更為全面和客觀,最重要是可推動學校加強學習輔導,讓每個學生的才能得到更充分的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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