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度色誘落沓 要脅告知家人
女子涉勒索商人逾卅五萬
【本報消息】本地男商人去年七月在網上認識一名本地女子,兩人先後兩次到賓館發生性行為。去年十一月,女子先後多次勒索事主金錢,要脅若不從便會將兩人曾發生性行為一事告知其家人,事主因而合共繳付三十五萬五千澳門元“掩口費”,本周一向司警報案求助。女嫌犯翌日在氹仔柯維納馬路向事主收錢時,被司警當場拘捕,有人供認犯案。
先索十四萬掩口費
被捕本地女子姓嚴,三十六歲,無業。司警落案控以加重勒索罪,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去年七月,男事主在網上認識嚴女,之後兩人先後兩次到賓館發生性行為。每次完事後,嚴女也有收取金錢。同年十一月,嚴女聯絡事主要求付十四萬元“掩口費”,否則會將兩人曾發生性行為一事,告知他的家人。事主為怕家人知道,開出一張十四萬澳門元支票予嚴女。
食髓知味連番勒索
嚴女食髓知味,今年三月初,再勒索二十萬元,事主同樣開出支票欲了事。至本月,嚴女再勒索十四萬八千澳門元。事主因多次被勒索,恐無了期,加上擔驚受怕,遂於本月十三日向司警局報案。事主報案當晚又收到嚴女電話指“等錢使”,要求即時入一萬五千元到她銀行賬戶,翌日上午到氹仔柯維納馬路一巴士站再付她五萬元。
女子收款當場就逮
司警將計就計,事主配合將一萬五千元轉賬予嚴女。本月十四日,嚴女到巴士站收取事主五萬元時,埋伏在場的司警即上前表露身份,將她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