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局未接居民求助
赴內地奔喪要醫觀需求證
【本報消息】遺體送上內地問題上,傳染病防制暨疾病監測部協調員梁亦好表示,死者家屬因奔喪離開澳門,當局無任何出境限制,但到內地後是否要接受醫學觀察,需要向內地求證,現時沒有居民向當局求助。
家屬往返澳無限制
梁亦好稱,現時本澳每天的死亡個案仍有一部分遺體運往內地火化,當中涉及司機和家屬的出入境問題,當局沒有對澳門居民往返內地和本澳作出任何限制,現時相關跨境司機為澳門居民,當局毋須額外豁免審批。至於家屬因奔喪入境內地是否需要在當地作醫學觀察,她表示,要稍後向內地部門求證核實,但目前未收到有澳門居民提出相關困難。
治安警察局公共關係處長李德輝補充,一直跟內地部門溝通,在防疫的大前提下,盡量不影響澳門居民與內地的溝通。只要符合相應條件,包括關係為至親、在關口進行核酸檢測後,理論上可赴內地進行奔喪活動,但最終能否入境內地由珠海方面決定。
病患遺體特定處理
對若有病患不幸離世的遺體處理手法,山頂醫院醫務主任羅奕龍解釋,本澳對所有傳染病人士都會有一套特定的處理程序,若新冠肺炎病患不幸離世遺體處理方法,都是與其他傳染病病患遺體一樣,除非其家屬有特殊要求,當局會就此再考慮,當然不希望會有這種情況出現,目前也看不到會有這個情況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