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區辦促檢修唐樓防火設備
【本報消息】街總南區辦副主任曾家樺促政府加快完成修訂《防火安全規章》,填補政府執法上的空白,通過改善大廈消防設備,更好地保障大廈消防安全。
曾家樺稱,南區屬本澳舊區,如新馬路、下環和內港等不少舊樓、唐樓消防設備陳舊,甚至當火警發生時起不到作用;加上有的大廈無業主會、無管理公司,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很大隱患,究其原因,主要是法律滯後。
當前的《防火安全規章》已沿用二十多年,早已不合時宜。有大廈居民消防安全意識淡薄,甚至佔用走廊堆放雜物,將天台門上鎖,佔為己有;亦有大廈對改善及更新消防設備的意識低,但政府除勸喻和推動有關工作之外,並無相應的處罰權。
大廈消防安全關乎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本澳過去曾有大廈火警,因消防設備問題而延誤救火最佳時機,給居民造成更大損失,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曾家樺稱,尤其要加快修法,爭取短期內完成,填補政府在執法上的空白,包括賦予政府更大的執法權,有權處罰違規佔用大廈公共地方者,要求大廈按規定改善消防設備,對無業主會、無管理公司舊樓、唐樓的消防安全問題作出規定,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識,消除隱患,保障大廈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