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至十二月用 首輪留卡不留款
消費卡加碼五千
【本報消息】今期三千元電子消費卡將於五至七月使用,政府將在六月下旬評估執行效果,分析會否造成通脹。次輪消費卡五千元將在八至十二月使用。
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昨表示,首輪三千元電子消費卡必須在三個月內用完,使用期結束後,用不完的餘額將退回予政府,並不能帶到第二期的消費卡中。政府希望為市場帶來活水。政府將會提供增值機讓市民增值,故領取了消費卡的市民,需要好好保管消費卡。政府可能會讓沒有參與首輪的居民做補充,讓大家都有機會推動澳門經濟。
視通脹微調
李偉農稱,會在六月下旬評估首輪電子消費卡的執行成效,分析會否造成通脹,可能微調第二期電子消費卡。若第一期消費卡使用情況偏重某些行業,則第二期可能會調整。強調行政長官在這方面的考慮非常充分,在推行上盡量排除不利因素,保留有利因素。他亦相信商號不會坐地起價,認為造成通脹情況偏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