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七千六人涉修例事件被捕
鄭若驊:是否檢控視乎證據
【中新社香港七日電】香港特區政府提供的資料顯示,去年修例風波中,警方共拘捕七千六百一十三人,當中一千二百三十五人已經或正在進行司法程序。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七日在立法會回答議員質詢時表示,要視乎證據,並按照法律、檢控守則,決定是否檢控涉修例事件被捕者。
五十二人被定罪
特區政府提交立法會的資料顯示,自二○一九年六月九日至二○二○年二月二十九日,警務處就修例事件共拘捕七千六百一十三人,一千二百三十五人已經或正在進行司法程序。當中,七十八人須承擔法律後果(包括五十二人被定罪、二十五人須簽保守行為及一人被判照顧或保護令)、十九人獲撤銷控罪,其餘人士的司法程序仍在進行中。暫時沒有罪名不成立的個案。
增外判處理檢控
鄭若驊表示,警方如有合理懷疑便可作出拘捕,有權暫定控罪,然後由律政司決定是否檢控。她稱,律政司會考慮所有證據,包括新提出的證據、當事人提供的證據,並按法律和檢控守則作出決定。
立法會議員周浩鼎關注疫情下有逾千宗涉修例風波的案件積壓,律政司如何確保足够人手處理這類案件,防止檢控過程拖延。鄭若驊稱,在檢控決定工作方面有一定人手,也會在律政司內部調派相關人手,處理積壓案件,亦不排除有需要時會加快或增加外判處理檢控工作的情況,令律政司人手得以紓緩。
會後,周浩鼎會見傳媒時,引述律政司回應稱,將計劃增加五十七名人手處理修例事件相關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