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諾軒兩項襲警罪成
【香港中通社六日電】香港特區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涉嫌去年七月以擴音器襲警,被控兩項襲警罪。案件六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區諾軒兩項襲警罪成,案件押後至四月廿四日判刑,期間法官將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區諾軒繼續以原有條件保釋。
控罪指出,時任立法會議員的區諾軒涉嫌於去年七月八日凌晨約零時三十分,在旺角彌敦道與登打士街及咸美頓街交界襲擊警員關志豪;另於相若時分,在彌敦道與咸美頓街交界襲擊警司高振邦。
裁判官梁嘉琪指出,本案關鍵在於區諾軒的行為是否構成襲警。本案數名警員作供時清晰直接,沒有迴避和矛盾,裁定他們為誠實可靠的證人。
就涉及警員關志豪的襲警罪,從區諾軒當時敲打關志豪盾牌的力度、次數、神態等,裁定區諾軒當時的意識行為可能令關志豪憂慮會承受受襲風險。
至於涉及警司高振邦的指控,裁判官指出,警司指區諾軒“追着他叫囂”並未誇大失實,而警司耳朵不適是因被告用擴音器在耳邊說話所致,故裁定區諾軒兩項襲警罪全部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