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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05日
第B05版: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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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總:嚴控經屋售價防炒賣

何永康

考慮未來供需 配合社會修法

街總:嚴控經屋售價防炒賣

【本報消息】政府日前提出“經屋法”法案新修訂文本,當中部分內容依然存在社會爭議,街坊總會社會事務委員會副主任何永康認為,目前應優先修訂有社會共識並且較為迫切的內容,沒有必要在是次修法中修訂申請年齡門檻,待未來房屋供應量充足,政府有意再度提出時才討論。

同時,經屋售價必須審慎制訂,待經屋供應量足夠時,再度修法應加入探討“經屋能換一次”的可能性,使公共房屋政策長遠有效地執行。

合乎購買能力

何永康表示,經屋為經濟能力不足的人士解決住屋問題,如單純使用建築成本計算。倘若經屋興建成本超出居民收入負擔,經屋將會跟私人樓宇沒有分別,政府在制訂經屋售價方案時,必須審慎考慮社會實際,因經屋出售永遠姓經,不會出現投資炒賣,政府或可以除去土地溢價金及部分行政成本,又或例如按建築成本及購買能力的一定比例綜合制訂,雖計算公式將加重政府行政壓力,但能避免經屋價格過高,又合乎居民購買能力。

他認為,從新修訂文本中,可見政府有聽取社會意見,但現時澳門經濟房屋不足,舊法又存在不少問題,政府為了調升年齡門檻,已經花了太多時間,加上提高門檻並無法實際解決居民住屋問題。

何永康指出,去年新城A區其中一幅經屋地段的標書有投標者提出聲明異議,因此今期經屋單位數量只有三千○十一個,倘若修法未能趕上,未來再開隊時依然會沿用舊法。現時應優先修訂有社會共識的內容,待未來公共房屋問題得到充份改善後,特區政府又有意調升年齡門檻時,才再次提出,否則只令澳門經濟房屋現存問題一直無法改善。

經屋能換一次

他強調,經屋修法應配合社會實際情況,同時公共房屋供應量要足夠,才能解決居民的住屋問題。由於政府針對經屋政策的方向為“經屋不流入私人市場”,在公共房屋供應量逐漸充足時,應開展“經屋能換一次”的推動工作,才可解決經濟能力不足的居民結婚、生育後沒能力“換屋”。

何永康認為,即使特區政府調高了經屋收入上限,但現時樓價依然超出居民承受能力,出現一批既無法申請經屋,又無法置業的夾心階層。

行政長官賀一誠於去年參選時,政綱提及要加快公屋建設,研究構建合理的“夾心階層”置業階梯。他對此表示認同,希望政府能落實有關工作,令到居民能夠在澳門“安居樂業,無慮無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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